2007年11月20日
| 男:如今,大部分的居民都拥有房屋所有权、当上了业主;可是业主也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对房屋随心所欲。这不,家住凉城路215弄的徐先生因为擅自搭建被邻居举报了。女:接到举报后,虹口区房地局向法院申请执行;今天,虹口法院执行庭的干警就上门执法、拆除违章。 |
| 徐先生家的房子是一套150多平米的复式房,2004年4月,徐先生擅自在上下两个平台上搭建建筑物,今年7月份,又搭建起了玻璃阳光房。对此,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房地局责令徐先生拆除阳光房,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虹口区法院执行庭 法官:根据《虹房之2004第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虹口法院执行庭今天到这里强制执行,有没有问题?配合吗?徐先生:配合,准备自己拆除。那好,现在开始。) 记者注意到,其实这个小区大部分顶层有露台的复式房屋都有不同程度的违章搭建现象,并且这一现象在其他类似的小区也很普遍。 (虹口区法院执行庭执行员 何敏彦:(此类违章)当事人住房面积都比较大,他的违章搭建并不是为了自己居住困难,是一种习惯,对自己考虑比较多,对国家法律是一种漠视,或对相邻关系的人考虑得比较少。) 法院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处罚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周围住户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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